在我國,對于專利權的保護力度是非常大的,一般專利權想要得到保護,需要進行專利權申請,一旦申請獲得專利權后,他人不得侵犯。下面小編來和大家介紹關于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怎么計算?賠償數額是多少?的內容,歡迎閱讀!
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怎么計算?
《專利法》第六十二條規定: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兩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之日起計算。這與《民法能則》第十三十七條的規定一致。但是,專利侵權的起點有兩種特殊情況:
?。ㄒ唬┢鹪V侵犯專利權超過兩年的行為往往是連續的,有時甚至是斷斷續續的。
如果專利權人知道或應應當知道侵權行為后兩年內,專利權人不主張權利,但兩年后,侵權行為仍在繼續。此時,如果不能保護專利權人,顯然是不公平的。專利權人的請求權可分為物權請求權和債權請求權。前者是指停止侵權。從及時制度的目的出發,此類請求權本身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29]后者是指賠償損失,當然適用于訴訟時效,但從專利權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兩年內的侵權損失賠償金額仍在訴訟時效之內。為此,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權利超過兩年的,人民判決被告停止侵權,并在起訴前兩年內支付侵權損害賠償金額,但該判決應當滿足兩個前提條件:(1)起訴時,侵權行為仍在有效期內;(2)起訴時,專利權仍在有效期內。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條規定的重要意義在于,侵權的物權請求權(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返還原物、恢復原狀等)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ǘ┦跈嗲鞍l明技術使用費發明專利的一個特點是授權前的臨時保護。
由于發明專利實行提前公布、實質性審查,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之日起18個月內公布。此時,其他單位或個人可以完全實施公共發明技術,該行為在授權前不視為侵權。根據《專利法》第十三條的規定,上述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支付適當的費用,這是對發明申請的臨時保護措施。根據《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專利權人可以在授權前提出支付要求,但拒絕的,專利權人只能要求專利管理部門處理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由于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實質性審查可能尚未開始,或者已經開始但尚未結束,通常需要2到3年或更長時間才能到達授權之日。專利權人自專利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之日起計算時效的,專利權人有資格起訴兩年以上。為此,《專利法》第62條第2款規定,專利權人在授權之日前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自專利授權之日起計算時效。因此,這類訴訟的時效有兩個起點:第二,專利授權之日;第二,專利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之日,以晚者為實際起點。
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是多少?
違反專利權的賠償金額根據權利人因侵權而遭受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根據侵權人因侵權而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專利許可費的倍數合理確定。賠償金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停止侵權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專利許可費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情節等因素,確定給予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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